欧福蛋业(839371) -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新天倫律師事務所 NEW TALENT LAW FIRM 苏州·太仓·吴江·北京·常熟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欧福蛋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而出具。 律师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欧福蛋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