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科技(834475)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上述激励对象中除包括董事、总 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俊义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外籍自然人、监事、独立董事。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 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