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43047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峆 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以及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