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4304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 事杨模荣先生;独立董事潘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来高先 生组成。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 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 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 为独立董事杨模荣先生、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