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836547)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无锡晶海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 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东 方投行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且申报买 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 份数量限额(234.00 万股)。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东方投行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 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