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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科技(430564) - 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品 降 原 原 飾 。 SHANG HENG LAWFIRM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 1 号万众国际 B 座 1702 室 Room 1702, Block B, Wanzhong International, No. 1, Qujiangchi Dong Street, Qujiang New District,Xi'an,ShanXChina 邮编(P.C.);710000 电话(Tel): 86-29-89866811 而安 三亚 呼和浩特 成都 南宁 北京 通辽 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相关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