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国航远洋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 (1) 2024年12月12日,本次会议按照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5:00至2024年12月13日15:00。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15:00在上海市吴淞路218号 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 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陈晓菁律师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