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公司已于2023年6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 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 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 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 (1)2023年6月29日,本次会议按照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6月29日15:00至2023年6月30日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15:00在上海市吴淞路218号16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 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