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 (1)2023年1月30日,本次会议按照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月30日15:00—2023年1月31日15: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接受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聘请,指派许航律师、蔡澄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市 吴淞路218号16层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