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接受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蔡澄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 在上海市吴淞路218号16层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 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告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由于会议召开地址信息有误,公司已于2023 年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会议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