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3-145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会选举推荐,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