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831627)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王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力王股份使用部分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力王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 意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84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00 元/股,发行股数为 2,645.00 万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70.00 万元(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36.1846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33.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