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上述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参加人员等事项作出了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 点 30 分在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自沙湾浙江晨光电缆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浙江晨光申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