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公司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自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 个月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以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提出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增持 公司股票的方案。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3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 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4 月 13 日为触发日。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毕胜民、毕一明应在满足前述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