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8397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10 天通过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