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药装(838810) -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 号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传真:024-23341677 电话:024-23342988 1 / 10 法律意见书 JTCN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 致: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已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查验,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 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 2 / 10 JT&N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 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