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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830839)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WTJXWTJX(BJ:830839)2024-08-05 16:0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106号 致: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万通液压")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 律师出席万通液压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万通液压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集。 2024年7月19日,万通液压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山东万通液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 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 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