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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830839)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WTJXWTJX(BJ:830839)2024-02-21 16:0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013号 致: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万通液压")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 律师出席万通液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万通液压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集。 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