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832982)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7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 京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