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603696) -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 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其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作为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