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603696) -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所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 常工作部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 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各部 门、各子公司需按照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