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603696) -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行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