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603696) -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构架,制定薪酬标准,审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薪酬方案,负责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 第三条 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厘定薪酬。独立董事薪酬由非独 立董事依据国内、国际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参照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薪酬水平提出 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