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600157) -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1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公司外 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相关行为,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筹划的重 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八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漏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 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九条 如因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的, 相关当 1 事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