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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600157) -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WTECLWTECL(SH:600157)2025-10-12 09:1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