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600157) -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1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结合《永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 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总会计师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年报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