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002073) -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软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软控股份"或"公司")委托,根据双方签署的《专项法律顾 问聘应协议》,担任公司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事宜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就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软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本所律师承诺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 国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