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人员不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 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1 (一)违反《会计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会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