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 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其他两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 人。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战略委员会其他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 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