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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章 职责和分工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 公司总经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 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