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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公 司股票挂牌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