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0006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 门、分支机构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 和临时报告等。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其职责包括: 一、负责并敦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 二、组织编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