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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当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 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三)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