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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SHBTSHBT(SH:603009)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工作,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在年报披露工作中,因相关人员发生渎职、 失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责任人进行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 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有 责必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指定的部门,负责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事项的调查,董事会做出责任追究决定。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和追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主要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