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