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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688401) - 路维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 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