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 - 路维光电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一) 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