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0021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 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以 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与年报信息披露有 关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