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00212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韵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本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