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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YUNDA Corp.YUNDA Corp.(SZ:002120)2025-10-13 11:46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 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 应当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