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观典(6882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 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1 / 5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 的相应报酬。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