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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0026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ValiantValiant(SZ:002643)2025-10-13 12:3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 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该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