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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0026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ValiantValiant(SZ:002643)2025-10-13 12:3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