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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0026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ValiantValiant(SZ:002643)2025-10-13 12:3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辞 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辞任或辞职 原因。董事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或劳 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