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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30129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卓创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若公司董事长 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行 使以下职权: (1)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2)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