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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301299)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下同)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获取或知悉尚未公开信息的相关人 员(以下称"内部涉密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外部单 位工作人员)或个人(以下称"外部人员")。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相关部门对外 报送信息工作的监管人,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 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自身 或其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