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大 信息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正在发生 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 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责任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证券事务部、董事会 秘书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公司证券事 务部负责重大信息的归集、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向董事长、董事会汇 报的义务,并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