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 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 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