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城市开发(00563) - 自愿公告 - 控股股东之建议内部重组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63) 自願公告 控股股東 之 建議內部重組 董事會已獲本公司控股股東上實集團告知,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上海市政 府建議將上實集團之登記持有人變更為金鐘。 上海上實、金鐘及上實集團各自現時及在所有關鍵時刻均一直由上海市政府實益 全資擁有。因此,上海市政府仍將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本公司之最終控制權於完 成後將維持不變。 於本公告日期,該建議變更尚未完成。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願作出。 控股股東之建議內部重組 董事會已獲本公司控股股東上實集團告知,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上海市政府 建議將上實集團之登記持有人變更為金鐘。 完成後,金鐘將成為上實集團全部已發行股份之登記持有人,並將因此間接持有本 公司之控股權益。假設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於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間並無其他 變動,金鐘將於完成後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70.44%之權益。 下圖顯示上海市政府緊隨完成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