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60065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过邮件、邮寄、电话等 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现场、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 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 ...